目標和原則
- 教育心理學的持續進修 (CE) 旨在透過一系列有意義的教育活動,增強會員的專業知識和執業技能。持續進修有助保持和提升會員的服務質素。
- CE泛指有助維持與增進會員教育心理學專業知識、能力及技能的任何活動。由於提升會員專業水平的途徑不一而足,CE囊括不同類型的活動。
- 會員如欲續會,必須履行CE。
1. 要求和認可
一個CE週期為一年,每個週期必須完成最少15分。CEU提交將設有寬限期,每個CE週期獲取不少於5 CEU就符合續會資格。會員必須在每3個CE週期之內獲得總共45 CEU,以符合續會資格。如果會員於首兩個CE週期未能達到CE要求,委員會將先向該會員發出有關履行CEU的提醒。如果會員未能於第三個CE週期完結之前達到CE要求 (總共45 CEU),委員會將發出提醒,並請該會員於28天限期內提供合理解釋。委員會將考慮是否容許會員採取補救措施,以改正缺失和保留會籍。委員會在會員達到以下一項或多項要求後,或同意續會申請:
- 額外CE
- 進一步深造
例子:會員未能達到CE要求所需採取的行動:
不合格週期 | 行動 |
1 | 收到持續進修委員會有關提交CEU的提醒,必須獲取最少5 CEU。 |
2 | 收到持續進修委員會有關提交CEU的提醒,必須獲取最少5 CEU。 |
3 | 收到持續進修委員會有關提交CEU的提醒,須在28天限期內提供合理解釋,並在第三個CE週期完結之前獲取共45 CEU。 |
若果委員會將案件界定為嚴重個案,即有理由相信會員無法通過採取補救措施糾正未能達到CE要求的缺失,委員會將請示HKAEP專業理事會以作出紀律處分,例如註銷其會籍,使其只能於完成尚欠的CEU後重新申請入會。
現任會員的第一個週期將於一月一日起計。於一月至六月登記的新會員,其週期將於正式取錄之後的一月一日起計。而於七月至十二月登記的新會員,其週期將於後年的一月一日起計。
有關會員的CE週期何時開始和結束,以及CE週期完結前所需的CEU數量,請參考以下表格範例:
例子一:會員註冊日期:31/5/2019
第一個週期 | 所需的CEU數量 (實際需要/最低要求) | 第二個週期 | 所需的CEU數量 (實際需要/最低要求) | 第三個週期 | 所需的CEU數量 (實際需要/最低要求) |
1/1/2020 – 31/12/2020 | 15/5 | 1/1/2021 – 31/12/2021 | 15/5 | 1/1/2022 – 31/12/2022 | 15/5 |
第三個週期完結前所需的CEU總數量 | 45 |
例子二:會員註冊日期:31/8/2019
第一個週期 | 所需的CEU數量 (實際需要/最低要求) | 第二個週期 | 所需的CEU數量 (實際需要/最低要求) | 第三個週期 | 所需的CEU數量 (實際需要/最低要求) |
1/1/2021 – 31/12/2021 | 15/5 | 1/1/2022 – 31/12/2022 | 15/5 | 1/1/2023 – 31/12/2023 | 15/5 |
第三個週期完結前所需的CEU總數量 | 45 |
會員應透過HKAEP網站的電子提交系統記錄其CE活動。他們應保留CE活動的有關證明 (例如出席證書)。如果CE活動的主辦方並不派發出席證明,會員可於HKAEP網站下載通用證明書,並請主辦方簽名認證。除非持續進修委員會於CE週期完結前特別要求檢查,否則會員無需提交證明。
每個CE週期結束時,持續進修委員會將隨機檢查至少5%會員的CE活動證明。被挑選的會員應將證明發送給委員會進行審查。未能提供證明或作出虛假陳述的會員,將被上報至HKAEP專業理事會以作出紀律處分,例如註銷其會籍。
2. CE活動計分表
以下表格列出了參加不同活動所能獲取的持續進修積分 (CEU):
活動 *由持續進修委員會判斷該活動與教育心理執業是否相關 |
CEU | 佐證例子1 | |
---|---|---|---|
1. | 參加會議/工作坊/講座/研討會/短期課程 | 每小時 1 CEU (一天之內不能超過 6 CEU 及每個單次活動不超過 10 CEU) |
a. 出席證書;及 b. 活動傳單或相關網站資訊(包括活動的總時數) |
2. | 報讀學位、文憑或證書課程 | 全日制課程: 15 CEU/學期 30 CEU/年 兼讀制課程: 10 CEU/學期 20/CEU/年 |
a. 成績單/文憑;及 b. 課程手冊或相關網站資訊 |
3. | 接受督導 | 每小時1 CEU (每年最多 5 CEU) |
a. 附督導簽名的解釋信,以說明其與教育心理執業相關;及 b. 督導活動記錄表 |
4. | 實習/參觀執業表現良好的機構 | 每小時1 CEU (一天之內不能超過 3 CEU,每年最多10 CEU) |
a. 所獲頒發的證書或相關信函;及 b. 有關主辦機構的傳單或網站資訊 |
5. | 研究/學術出版 | 每份不少於1000字的報告:5 CEU 每篇期刊文章/書籍章節:15 CEU 每本書:30 CEU |
a. 報告、文章、章節或書籍的副本 |
6. | 自習 (例如:閱讀期刊文章、書籍或觀看教學視頻) | 期刊文章的300字書面報告:1 CEU 一小時視頻的300字報告:1 CEU 一本書籍的600字報告:2 CEU (每年最多 5 CEU) |
a. 報告的副本 |
7. | 為心理學家或實習生提供培訓/督導 | 每小時1 CEU (每年最多 10 CEU) |
a. 來自培訓機構或相關機構的信函 |
8. | 參與心理學相關組織的委員會工作 (例如:HKAEP 或 DEP 委員會) |
每年最多 5 CEU | a. 來自專業團體的信函 或 b. 專業團體發出的證書 |
9. | 參與社區志願服務,以宣揚教育心理學 | 每個單次活動 1 CEU,每年度參與 5 CEU (每年最多 5 CEU) |
a. 主辦方的邀請函 |
1跨越兩個日曆年度的持續進修活動的CEU只可計算一次。(如類別2活動能提供學期或學年的成績單時,CEU的計算則不在此限) |
3. CE活動認可
♦ 主辦方、培訓機構或演講者可以提前向持續進修委員會申請CE活動認可。CE活動能否獲得認可取決於以下準則:
- 持續進修委員會將考慮認可任何為心理學家提供優質培訓的組織為CE活動主辦者。該組織必須在本地和/或國際社會上擁有良好信譽,並具備相關知識、經驗或其他資格證書,以舉辦所提議的CE活動供心理學家參加。CE主辦者可包括但不限於:
a. 香港心理學會;
b. 香港心理學會- 教育心理學部;
c. 委員會所認可的本地和海外高等教育院校的心理學系;
d. 其他醫護專業協會,例如:精神科醫生、臨床心理學家等;
e. 海外的心理學專業協會
f. 持續進修委員會所認可的其他組織。 - 持續進修委員會將考慮認可任何為心理學家提供優質訓練的培訓者或演講者為CE活動主辦者。該演講者必須在本地和/或國際社會上擁有良好信譽,並具備相關知識、經驗、訓練和資歷,以舉辦所提議的CE活動供心理學家參加。該演講者在相關領域持有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為佳。
- 會員需證明活動內容有助於教育心理學的專業發展。
♦ 認可申請表可於 HKAEP 網站下載。